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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图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乡镇卫生院。图集的主要内容包括功能分区及流线布置、功能用房单元、建筑设计方案、室内固定设施(服务柜台、洗池)等四部分。图集选择了一些具有代表性和通用性的设计方案进行标准化、规范化设计,重点选择诊室、病房等功能性房间做出标准化设计;并对诸如挂号取药窗台、污洗池等室内外配套设施进行标准化设计,作为卫生院在建筑设计和建设中可直接选用的标准图。
目录 1 编制说明 3 第一部分:功能分区及流线布置 说明 5 功能分区及建筑流线布置 9 第二部分:功能用房单元 一、门(急)诊和检查治疗用房 11 说明 12 单人、双人、妇产套间、多功能综合诊室 14 急诊、妇科、内科、外科诊室 15 牙科诊疗室、综合治疗室 16 五官科、眼科、耳鼻喉综合诊疗室 17 理疗室、中医综合诊疗室、注射输液观察室、药房 18 二、医技用房 19 说明 20 X射线透视摄片室 21 心电图、B超检查室、检验室、供应室 22 三、住院用房 23 说明 24 无卫生间病房(产科病房、婴儿室、普通病房) 25 有卫生间病房(母婴同室产科病房、无障碍病房、普通病房) 26 有卫生间普通病房 27 四、手术间及产房 28 说明 29 卫生通过、手术间、产房及辅助用房 30 手术间及产房 31 五、预防保健及管理用房 32 说明 33 预防保健及管理用房 34 六、其他用房 36 说明 37 卫生间、淋浴间 39 浴室、自助厨房、营养食堂、洗衣房 40 第三部分:建筑设计方案参考图 建筑设计总说明及要求 42 建筑设计方案A1(无床) 47 建筑设计方案A2(无床) 49 建筑设计方案A3(20床) 51 建筑设计方案A4(20床) 53 建筑设计方案A5(40床) 56 建筑设计方案A6(40床) 59 建筑设计方案A7(60床) 62 建筑设计方案A8(60床) 67 建筑设计方案A9(80床) 71 建筑设计方案A10(80床) 75 建筑设计方案A11(99床) 79 建筑设计方案A12(99床) 85 第四部分:室内固定设施示例(服务柜台、洗池) 说明 91 半敞开式服务柜台(挂号收费、取药、出入院手续) 94 开放式服务柜台(护士站) 96 低位无障碍服务柜台(护士站) 100 洗池(盆) 102 第五部分:标识系统 说明 104 信息符号系统 107 公共标识牌、病床号标牌 108 挂号收费、楼层分布总索引 109 医师出诊牌、功能指引牌、楼层指引牌 110 挂式区域指示牌、房间门牌 111 信息牌 112 室内外指示信息牌、临时护栏、施工告示牌 113 附件:《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 114
本标准规定了核电厂安全级直流电力系统设计准则。本标准适用于铅酸蓄电池、静止式充电装置及直流配电设备的设计,包括设备的数量和类型的选择;设备额定值的确定;相互连接;仪表、控制和保护等的选择。本标准不适用于充电装置的交流电源和直流系统供电的负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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